技术市场审批程序
政策法规依据:
《安徽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》
工作内容及程序:
一、技术市场承办单位向所在县、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二、经所在县、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,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,并提交请示及有关资料。
三、经市科技局考察论证后,符合条件的给予同意组建技术市场的批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