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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奖励工作程序

 
作者: 新闻来源: 日期:2006-4-3 16:26:05

 政策法规依据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

  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》

  《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

  《金寨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

  工作程序及内容:

  一、申请材料:

  (一)《金寨县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;

  (二)鉴定证书或其他形式评价证明;

  (三)技术报告、论文或相关技术资料;

  (四)查新报告及相关文献;

  (五)应用单位证明;

  (六)其他相关必须的证明。

  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          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,所属单位对项目的进行初审。

  (二)初审部门将初审合格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金寨县科技局综合业务股,同时交纳评审费。

  三、评审程序

  金寨县科技奖由金寨县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,由县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审定。

  四、市科技奖、省科技奖及国家科技奖由县科技局组织申报和初审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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